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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三大联邦机构发布关于标准必要专利的反垄断指南

发表时间: 2020-01-10 00:00:00

来源: 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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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9日,美国三大联邦机构——司法部(DOJ)、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以及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NIST)——联合发布了一项政策声明,对标准必要专利(SEP)的侵权救济问题作出澄清。

2019年12月19日,美国三大联邦机构——司法部(DOJ)、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以及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NIST)——联合发布了一项政策声明,对标准必要专利(SEP)的侵权救济问题作出澄清。

USPTO、NIST和DOJ在联合声明中强调了保护专利独占的必要性。三大机构表示,公平合理和非歧视(FRAND)承诺是确定专利侵权救济的相关因素,但不能用于阻止SEP持有人获取禁令和排他救济。

表面上看,简明的联合声明似乎仅在维持现状,但实则另有深意。DOJ并不赞成对现有SEP进行监管干预,而是认为该问题应交由SEP持有人和被许可人自行协商。为此,联合声明指出,应对SEP与其他专利权一视同仁,所有侵权救济均适用于SEP。另一方面,禁令和排他救济为SEP持有人开展许可谈判提供了极大的砝码。例如,如果法院禁止被许可人销售竞争性产品,那么他们对该产品的投资将打水漂。

联合政策声明有两个明显的漏洞。首先,作为另一个联邦反垄断执法机构的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并没有签字。而此前,DOJ与FTC就其他政策文件(《知识产权许可反垄断指南》)开展过合作。FTC的沉默也许表明该机构对SEP持有不同的观点。其次,政策声明并没有就SEP持有人违反FRAND承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或致使SEP持有人失去获取禁令和排他救济的资格等问题发表看法。一些人将这种情况解读为允许SEP持有人在许可谈判期间采取更激进的立场。(编译自www.jdsupra.com) 


美国三大联邦机构发布关于标准必要专利的反垄断指南
2019年12月19日,美国三大联邦机构——司法部(DOJ)、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以及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NIST)——联合发布了一项政策声明,对标准必要专利(SEP)的侵权救济问题作出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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