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1-07-02 14:47:07
来源: 知识产权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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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因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相关二审行政判决书近日公开,法院认为,引证商标“小米米”,已不再成为诉争商标申请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判决结果为,就第 28014542 号“小米”商标提出的申请驳回复审请求重新作出决定。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今年 5 月新增多条司法案件,涉及案由均为商标行政管理(商标),经办法院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小米与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判决书显示,审理法院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8 年 3 月申请的 29673851
号英文“MIX”商标被驳回。另外,小米公司就“Redmi”品牌的恶意抢注再次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上诉,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