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9-08-22 10:21:32
来源: 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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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新西兰知识产权局(IPONZ)驳回了家乐氏(Kellogg’s)公司递交的图形标志申请,这表明人们在注册非传统商标(例如图形商标和颜色商标)方面仍面临着重重阻力。
该公司曾申请将其NUTRI-GRAIN谷物食品的形状(含有3个小孔的长方形)注册为图形商标。
在审查的过程中,IPONZ以上述图形标志不具备显著性为由驳回了该标志的申请。然而,家乐氏公司提供了其标志的使用证据以此证明该谷物食品形状已获得了显著性特征。随后,雀巢公司对该谷物食品图形标志的注册提出了异议。
异议中最主要的问题是家乐氏公司提供的使用证据是否能够证实该谷物食品形状本身获得了显著性。IPONZ商标审理部门的相关人员表示,NURTI-GRAIN谷物食品自20世纪80年代起就已投入了使用,而且该谷物食品的销售额和营销支出都非常高。然而,其还指出,该谷物食品形状的使用与家乐氏公司知名商标KELLOGG’S和NUTRI-GRAIN的使用非常相似。此外,该形状的使用证据并不能证实该谷物食品的形状本身能够以一种被识别出来源的方式投入使用。尽管NUTRI-GRAIN谷物食品的销售额和营销支出非常高,但销售额和营销支出在何种程度上可提升或反映出该谷物食品的形状而不仅仅是该谷物食品本身仍不清楚。此外,相关人员还指出,缺乏该谷物食品形状投入使用的独立证据对家乐氏公司是不利的。有鉴于此,IPONZ以该谷物食品形状缺乏显著性为由驳回了该图形标志的注册。
结语
IPONZ的决定表明人们仍难以脱离文字商标而单独证明图形商标和颜色商标具备显著性特征。
如果图形商标或颜色商标是企业的重要品牌资产,那么应作为一种单独的品牌元素来表明其是一种单独的商标。此举将有助于企业为此类商标进行注册并提供保护。(编译自www.lexology.com)